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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9年8月29日
§1重要提示
1.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8月2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止。
§2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2.2基金产品说明
2.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4信息披露方式
§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以上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表中的“期末”均指报告期最后一日,即6月30日。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华富恒稳纯债债券A
华富恒稳纯债债券C
注: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全债指数,业绩比较基准在每个交易日实现再平衡。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根据《华富恒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当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变更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资产配置比例进行适当调整。本基金建仓期为2014年12月17日到2015年6月17日,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严格执行了《华富恒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4管理人报告
4.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基金管理人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04年3月29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47号文核准开业,4月19日在上海正式注册成立。注册资本2.5亿元,公司股东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和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截止2019年6月30日,本基金管理人管理了华富竞争力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货币市场基金、华富成长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价值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富强化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量子生命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中小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安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智慧城市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恒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国泰民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永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健康文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物联世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安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安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益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华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弘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天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天益货币市场基金、华富天盈货币市场基金、华富产业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恒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星玉衡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恒玖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富瑞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华富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恒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恒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中证5年恒定久期国开债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恒欣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共三十七只基金。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注:这里的任职日期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上,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认真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本基金的管理始终按照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要求和公司制度的规定进行。本基金的交易行为合法合规,未发现异常情况;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基金各种账户类、申购赎回、注册登记业务均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未出现重大违法违规或违反基金合同的行为。
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本基金报告期内不存在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形。
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9年上半年国内需求端依然偏弱,宏观经济在下探中寻底。一季度经济有所改善,之后的4月-5月制造业PMI和工业走势再度趋弱;而从6月至今经济再度出现企稳迹象。整体来看,出口进入下行周期,但衰退型顺差提升了净出口对GDP的贡献,固定资产投资整体平稳,基建投资仍是稳内需的关键,消费支出在上半年没有明显起色,能否提振取决于政策能否持续改善预期。此外,上半年国内经济还面临通胀压力,以食品价格上涨为主要推动力,伴随生活资料价格上行,可能对货币政策造成制约。
海外方面,全球经济增长乏力,全球贸易冲突带来的不确定性持续发酵,全球央行转向宽松,在一定程度上支撑经济增长,不至于使得全球经济再度陷入衰退。
2019年上半年的债券市场在震荡中延续2018年的牛市行情。利率行情走势大致可以分为三段,年初至春节,利率债收益率延续去年下行态势,10年期国债和金融债一度触及年内低点,也是去年延续至今的这波牛市目前的最低点;春节以后至四月份,则以区间震荡为主,长端利率中枢有所上抬,四月份在预期基本面改善以及央行货币政策边际收紧的担忧下,开启了上半年最为明显的一波利率上行。4月下旬开始,债券市场再度走牛,自4月高点至6月末,长端利率下行幅度超过20bp,一度逼近年初的低点。
本基金在上半年的运作中,以中短久期利率债和高等级信用债为主,同时由于二季度本基金规模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自6月起本基金依据市场行情逐步建仓,以加仓中短久期利率债为主,以减少组合在债市牛尾的风险暴露。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基金于2014年12月17日正式成立。截止到2019年6月30日,华富恒稳纯债债券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209元,累计份额净值为1.209元,本报告期的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为1.26%,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07%;华富恒稳纯债债券C基金份额净值为1.184元,累计份额净值为1.184元,本报告期的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为1.0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07%。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三季度,国内经济仍处于下行区间,较难判断经济底部是否已经确认。但6月份的G20峰会有助于中美贸易摩擦短期缓和。通胀方面,6月以来,猪价、水果价格涨幅缩窄,加上国内钢价、煤价回落,成品油价格滞后下调,预计下半年通胀将趋于回落,难以形成全面的通胀压力。海外,市场普遍预期美联储将于年内实施降息,也给国内货币政策提供了较为充分的空间应对,但是由于6月份市场总量流动性极大充裕,意味着后续继续总量放松的概率将下降。在操作上,由于资金面总量充裕,资金价格处于历史低位,债券收益率相对于资金成本仍具备一定的性价比,但也要谨慎流动性边际收紧可能对债券市场带来的负面冲击。在二季度的操作上,暂时仍以当前的组合配置为主,加强后续长久期利率债的波段操作带来的资本利得增厚。
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为了有效控制基金估值流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成立了估值委员会,并制订了相关制度和流程。估值委员会负责基金估值相关工作的评估、决策、执行和监督,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允、合理,保证估值未被歪曲以免对基金持有人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估值委员会主席为公司总经理,成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运作保障部负责人、监察稽核部负责人以及基金核算、金融工程、行业研究等方面的骨干。估值委员会所有相关人员均具有丰富的行业分析经验和会计核算经验等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和专业能力。基金经理如认为估值有被歪曲或有失公允的情况,可向估值委员会报告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一切以投资者利益最大化为最高准则。本基金未与任何第三方签订定价服务协议。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华富恒稳纯债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期利润为4,374,857.94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92,329,383.34元。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4.8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1.从2016年12月29日起至2019年6月13日,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存在连续六十个工作日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至本报告期期末(2019年6月30日)本基金已不存在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2.从2017年12月19日起至本报告期末(2019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人数存在连续六十个工作日低于两百人的情形,至本报告期期末(2019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人数仍低于两百人。本基金管理人会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并将严格按照有关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进行监控和操作。
§5托管人报告
5.1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华富恒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9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报告截止日2019年6月30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1.209元、C类基金份额净值1.184元,基金份额总额1,166,749,734.91份,A类基金份额总额1,165,434,727.10份、C类基金份额总额1,315,007.81份。后附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6.2利润表
会计主体:华富恒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后附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6.3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章宏韬____________曹华玮__________邵恒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
6.4报表附注
6.4.1基金基本情况
华富恒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1120号)核准,基金合同于2014年12月17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期。设立时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4)6-101号)。有关基金设立文件已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基金的管理人和基金份额登记机构为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华富恒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级短期融资券、政府机构债、地方政府债、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中小企业私募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6.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6.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同时参照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基金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等有关信息。
6.4.4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会计政策无变更。
6.4.5.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会计估计无变更。
6.4.5.3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无重大会计差错。
6.4.6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补充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一)自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税率缴纳增值税。
(二)对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主要税种及税率列示如下: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金融服务销售额3%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缴流转税税额7%
教育费附加应缴流转税税额3%
地方教育附加[注]应缴流转税税额2%、1%
[注]:接地方税务局通知,自2018年7月起下调地方教育附加税税率,由原来的2%下调为1%。
6.4.7关联方关系
6.4.7.1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没有发生变化。
6.4.7.2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6.4.8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本报告期内和上年度可比期间内本基金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1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1.1股票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6.4.8.1.2债券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6.4.8.1.3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6.4.8.1.4权证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6.4.8.1.5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6.4.8.2关联方报酬
6.4.8.2.1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6%的年费率逐日计提,按月支付。计算方法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6.4.8.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的年费率逐日计提,按月支付。计算方法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6.4.8.2.3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计算公式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6.4.8.3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8.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和上年度可比期间内本基金管理人没有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6.4.8.4.2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和上年度可比期间内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没有投资本基金。
6.4.8.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表仅列示活期存款余额及产生利息。
6.4.8.6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未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6.4.8.7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6.4.9期末(2019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本基金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暂时停牌的股票。
6.4.9.3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余额。
6.4.9.3.2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余额。
6.4.10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7投资组合报告
7.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表列示的其他各项资产详见7.11.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7.2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7.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沪港通投资股票。
7.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管理人网站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7.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持有股票。
7.4.2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持有股票。
7.4.3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5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7.9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7.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1.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受到调查以及处罚的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况,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也不存在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7.11.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的说明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7.11.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7.11.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11.5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7.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计算中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8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注:本表列示“占总份额比例”中,对下属分级基金,为占各自级别份额的比例,对合计数,为占期末基金份额总额的比例。
8.2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表列示“占基金总份额比例”中,对下属分级基金,为占各自级别份额的比例,对合计数,为占期末基金份额总额的比例。
8.3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9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10重大事件揭示
10.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0.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0.3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0.4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10.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10.6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0.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完善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席位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7]48号),我公司重新修订了租用证券公司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比较了多家证券经营机构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研究水平后,选择了研究能力强、内部管理规范、信息资讯服务能力强的几家券商租用了基金专用交易单元。
2)此处的佣金指基金通过单一券商的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权证等交易而合计支付该券商的佣金合计,不单指股票交易佣金。
10.7.2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债券交易中企业债及可分离债券的成交金额按净价统计,可转债的成交金额按全价统计。
§11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1.1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11.2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