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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品牌儿童书桌椅不符合国标

admin 2026-02-12 103

“卡手指”“易侧翻”“无警示语”等问题易造成安全风险

近日,上海市消保委展开了对儿童学习桌椅的比较试验,本次比较试验从商场、家具卖场、家具专营店及电商平台等渠道购买了20件样品,线下实体店产品和线上平台产品各10件。试验结果显示,11件未达到国家强制标准要求,问题涉及结构安全中的边缘及尖端、孔及间隙、椅登类稳定性,警示标识等方面。其中有3件同时存在2项结构安全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情况。

孔及间隙设计不合理易“卡手指”

此次比较试验依据国家强制标准GB28007-2011《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的要求,主要针对产品的结构安全和警示标识等进行检测,其中结构安全包括了边缘及尖端、突出物、孔及间隙、折叠机构、翻门翻板、其他以及部分力学性能(椅凳类稳定性、椅凳类强度、桌台类稳定性、推拉件耐久性等)等指标。

但正是由于儿童学习桌椅具有升降、推拉等调节功能,如调节孔和缝隙大小设计不合理,可能会存在卡住儿童手指等身体部位的风险。根据国家标准,产品刚性材料上深度超过10mm的孔,其直径不得大于6mm且小于12mm,产品可接触的活动部件的间隙不得大于5mm且小于12mm的要求。

本次比较试验结果显示,此次试验中有5件样品的孔及间隙未通过标准要求,标称由杭州2平米智能家居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款“学习工场学习桌/明睿学习椅”,其产品中有2处(椅和桌各1处)的孔径大小不符合测试要求。此外,“鑫嘉慕”、“童星”、“护眼博士”、“中沪爱童”等4个品牌也各有1批次产品存在此类安全风险。

宜家等9件样品警示标识不规范

这类警示标识主要起到安全防范警示的作用,让家长和孩子在安装或使用过程中对危险隐患有提前预判,以避免或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但此次试验结果显示,有9件样品的警示标识存在不规范的情况,绩优、童星、护眼博士、ZART/札德、2平米、爱学习、震旦札德、鑫嘉慕8个品牌中分别有一件样品未在椅子可升降调整部位(椅子的座面或靠背)标示警示标识“警告!小心夹伤”的警示语。

另外,IKEA1件宽62cm,深59cm的椅子中,未在使用说明中标示警示标识“注意!只允许成人安装,儿童勿近”的警示语。国家强制标准GB28007-2011《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的要求指出,使用说明中标识适用年龄段,即“3-6”岁,“3岁及以上”或“7岁及以上”,有安装需要的产品需标明“注意!只允许成人安装,儿童勿近”的警示语。

针对这类情况,上海市消保委指出,警示标识虽然不影响产品的使用,但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预防安全隐患,相关经营者应予以重视。

同时,此次试验参考了相关行业标准QB/T4071-2010《课桌椅》,对样品的桌面耐污染进行比较。有2件样品的桌面在用红墨水涂染试验后,留有明显痕迹,耐污染能力不理想。品牌涉及2平米和松堡王国。

顺应变化完善标准

在此次比较试验中,标称由深圳和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儿童学习桌椅组合(标称商标:护眼博士;标称型号规格:椅子:B-102;桌子:80A),其椅子的无扶手侧向倾翻试验未通过标准要求。经分析,主要原因为该款椅子结构设计不合理,椅脚偏向内侧,重心不够稳定,使用过程中容易存在倾翻的危险。标称由廊坊市海潮家具有限公司生产的儿童学习桌椅套装(标称商标:鑫嘉慕;标称型号规格:K-02),其桌子上有外露管口未封闭,易造成安全隐患。

为此,上海消保委也表示,经营者在满足消费者对产品功能需求的同时,在人性化设计和产品安全性等方面应给予足够的重视和充分的考量。

随着产品的更新换代,儿童学习桌的功能从第一代需要借助工具来调节高度和角度,到第二代无需借助工具进行调节,再到增加了止动、缓冲等安全装置的第三代。本次比较试验的20件样品中,有18件均可调节高度或角度,且安装了可防止意外移动或升降的止动装置。但其中2件样品的止动装置不具备缓冲功能,移动过程中存在因突然快速下降而导致意外砸伤、压伤等安全隐患。国标对书桌椅的缓冲指标并没有明确规定,因此这2件产品不能说不达标。但是,在实际应用中确实存在巨大风险。

消保委也建议,相关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儿童家具行业的监管,敦促经营者提高产品质量;标准化管理部门应根据市场变化,完善标准要求,填补标准空白,杜绝产品使用中的安全隐患,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消费提示

1、检查棱角及边缘是否经过倒圆或倒角处理;外角和突出物是否经适当处理。

2、孔及间隙是否容易夹伤或卡住儿童的手指或脚趾;查看特殊部件,如带有抽屉、键盘托等推拉件,是否有防拉脱装置及带管状部件的外露管口端是否封闭。

3、选购带调节或升降功能的产品,优先选择具有缓冲装置的;注意查看商品是否标示了警示语;可以试坐或试压一下,看桌椅是否存在倾翻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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